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12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宜城市委编办下达的2022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宜城市2022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单位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宜城市2022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④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⑤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毕业生,学历链条须完整,能通过招聘当地组织人社等部门学历认证备案);
⑥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②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④现役军人;
⑤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六章第二十七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年龄要求。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2、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准确规范表述确定。
3、笔试加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加分登记承诺书(见附件3)于笔试报名期间到宜城市人事考试院三楼考务股(宜城市北街25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笔试报名时间截止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0日上午08:30至12月20日下午06: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
网上报名指定网址: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
2.缴费方式及时间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本次笔试合计100元/人。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0日上午08:30至12月21日下午06:00。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发送“姓名+出生年月”申请加入QQ群724567014(宜城2022事招缴费群),报名缴费相关信息在群内发布,缴费时请务必在“添加备注”中填写姓名及出生年月,没有备注的视为无效缴费,请及时关注缴费平台是否有退款信息。缴费期间如遇其它问题可咨询0710-4210139。未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填报报考岗位时填岗位代码。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五、考试办法
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同时,根据题目的难易程度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二)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对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开考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开考前有3人符合面试条件,面试开考时考生缺考,使得无法递补致使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允许其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得聘用。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1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发布公告为准。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参加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公示,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间及缴费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布面试公告。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他要求内所需的资格证书、从事所学专业工作2年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后现场退回。考试本人不能到现场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委托他人代替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应出具书面的委托材料及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
六、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能够通过函调、远程信息获取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事项的,可不进行实地考察。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含涉毒检测。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招聘单位要做好安全性评估。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需递补的,应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后,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的人员要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考生自愿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的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原件应交至宜城人事考试院存档,本人若因其他原因不能现场提交的,应将放弃声明拍照或扫描发至宜城人事考试院打印存档。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上报招聘结果、考察情况报告、体检结果报告、征信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涉毒检测证明、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注册备案及验证报告等,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后下发聘用文件,到市委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手续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5年(含1年试用期,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表》),服务期起始时间从与聘用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岗位表》中设置的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七、防疫要求
疫情防控工作对笔试、面试考场布置等有要求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指南》进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等相关防疫证明按规定办理。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为感染者的,按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聘用。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
附:1.宜城市2022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加分登记承诺书
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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